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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一路撒丫子追赶而得的爱情,实非幸事。
很多时候,如果不是书中的情节,而是现实里的一幕的话,遭遇一个“夸父追日”般穷逼不舍的男人,实在比爱上一个花心大少还要可怕得多,他能够几天几夜不吃不睡,风雨无阻胡子拉碴地在你家楼下伫立不走;他能够拔腿追向载着你绝尘而去的汽车,直至人人侧目飞尘漫天;他甚至能够在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的繁华路口扑通一声长跪不起直到芳心轻许,才算罢手。
这样的爱,除了使人惊呆又惊呆之外,还能证明什么呢?证明爱你有多深多切吗?证明这一生非你莫属吗?也许吧,也许在有的女孩子眼里,答案是肯定的。
每每看到报纸上那些“恋爱不成,愤泼硫酸”的例子,心里就会胆颤得要死,更替那些被伤害了的女子感到心寒。我就曾见过很不错的女孩子,原本生活得顺顺当当的,不过在选择伴侣上错了这么一小步,结果造化弄人,甚至连回头改过的机会都没有,就这么交待了自己的一生。
我想我是犯了一个大部分女孩都会犯的错误。我以为他都爱我成那样了,都可以为我不理智成那样了,再怎么说也会一辈子都对我好吧?于是就心软答应了他。现在想起来,怎么可能呢?他最爱的,始终是他自己。而他对我惟一的要求,就是要我用一辈子来为他殉葬,殉葬。
这个情人节,是别人的情人节, 幸福的生活天天是情人节,祝愿天下有情人,天天是情人节,天天幸福快乐!
本人采用第一人称的写法,故事是真实的,但不是本人,只是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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